四川法制网
法治文化研究会

巴州区司法局枣林司法所:积极开展《民法典》宣讲活动

来源:巴州区司法局 作者:罗震宇 发布时间:2024-11-12 10:33:05

近日,枣林司法所积极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在辖区开展“‘典’进乡村,法护民企”法治宣讲活动。

活动中通过讲座宣传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法律知识,案例鲜明、语言生动,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。现场还提供了法律咨询、政策答疑,通过一对一、面对面地为群众解答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,以及群众在民营企业工作时遇到矛盾纠纷如何处理,引导大家积极寻求法律帮助,现场气氛相当热烈。

此次活动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,接下来,枣林司法所将持续深入村社区、民营企业开展此类宣讲活动,为维护辖区民营企业良好发展、有效护航营商环境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

责任编辑:杨雪娇

新闻总署国登2012-F00075847号· 知识产权 (川)作登字2017F00078064 ·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-093 ·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-20191090 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【2019】5415-440号 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

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· 川文旅审函【2019】886号 · 川新广审批准字【2017】335号 · 川法学文研批字【2015】012号 · 川法文批字【2019】009号 · 川新广批函字【2016】30号

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·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·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、维护和管理

蜀ICP备18021130号-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

本网站(非新闻类)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,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·法律顾问: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(何艳律师)

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,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

Copyright © 1997-2020 by www.scfzw.net all rights reserved

电脑版 | 移动版

');